日本人來台灣申請創業家簽證:8項資格條件與線上申辦流程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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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申請台灣創業家簽證,需符合「外國人來臺申請創業家簽證資格審查處理要點」中8種個人資格路線之一(包含獲創投投資NT$200萬以上、進駐創育機構、取得發明或設計專利、獲獎等),透過移民署外國專業人才申辦窗口平臺線上申請,初次核准居留期間為2年。

台灣創業家簽證讓外國人在設立公司之前就可以以創業者身分合法居留台灣,初次核准期間兩年。這和「先設公司再申請工作許可」的傳統路線不同,適合正在評估市場、建立人脈或準備創業的早期階段。

本文整理的是官方公告的資格條件與申辦流程,不判定任何個人的申請是否會通過,也不構成法律或移民建議。

創業家簽證的主要特點

依據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官方說明,創業家簽證有幾個和一般工作居留路線不同的特點:

不須事先在台灣設立公司,即可提出申請。初次核准居留期間為兩年(2023年7月1日起調整)。在台展延無須出境。可以個人或最多三人團隊名義申請。創業家簽證申請人還可申請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是否符合個人資格需另外確認)。

就業金卡相比,就業金卡適合12大領域已具備相當工作資歷的專業人才;創業家簽證則以「創新創業」本身為核心,資格路線較多元,但兩者核發的居留身分屬性不同,申請前應確認哪一種符合你的實際情況。

個人申請的8種資格路線

依「外國人來臺申請創業家簽證資格審查處理要點」,個人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符合一項即可提出申請,不代表必然核准):

條件一:獲得國內外創業投資事業投資、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投資,或於政府認定之國內外或國際新創募資平臺投(籌)資新台幣200萬元以上。

條件二:於一年內曾實質進駐或現已實質進駐以下三類機構,並經該機構推薦:(1)中央或地方政府核定的國際創新創業園區及計畫;(2)中央或地方政府直營的創育機構,或已登錄於經濟部國際創育機構並經核定公告者;(3)中央或地方政府認定的國外創育機構。

條件三:取得國外發明專利權、國內發明或設計專利權,或事實足認具有專業技能。

條件四:取得國內植物品種權或動物命名登記,但不包括經讓與或授權實施者。

條件五:參加國內外具代表性之創業、設計競賽獲獎,或申請政府鼓勵外國創業家來台專案計畫通過。

條件六:曾於國內外具指標性之國際時裝展演、影展、國際時尚獎項入圍或獲獎。

條件七: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或推薦具創新能力。

條件八:已在台灣設立符合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之事業,擔任該事業負責人、經理人或主管等職務,並投資新台幣100萬元以上。

團隊申請的條件

以團隊名義申請時,人數以三人為限(移民署載明:經聯合審查會議專案同意者例外)。尚未在台設立事業的團隊,成員須符合個人條件第一至七項之一。已在台設立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者,成員須擔任該事業負責人、經理人或主管,且合計投資達新台幣100萬元以上。

線上申辦流程

移民署說明,申請創業家簽證必須透過內政部移民署「外國專業人才申辦窗口平臺」以線上方式辦理,無法以紙本臨櫃方式申請。

步驟一:在外國專業人才申辦窗口平臺完成帳號註冊,收到認證信後登入。

步驟二:在平臺填寫申請資訊,上傳應備文件的彩色掃描電子檔,並完成線上繳費。

步驟三:移民署載明「申請創業家簽證及居留證」處理時間為30個工作日(不含繳驗護照等待、補件及其他不可抗力)。資格疑問移民署請洽經濟部投資審議司,不要把30日理解成「只有投審司審查、其餘不算」。

步驟四:領事事務局:資格審查符合後,移民署通知申請人於六個月內持繳驗護照通知單及護照正本,至領事事務局、其辦事處或駐外館處做簽證審查。已持停留簽證入境者,須在停留期限屆滿前8個工作天前提出(特定國家人士可能不適用境內申請,須出境向駐外館處辦理)。境內居留簽證審核作業需8個工作天

步驟五:領事事務局: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在境內獲改換發居留簽證者,應於入境次日或居留簽證簽發日起30日內,向居留地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逾期後果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應備文件

依移民署送件須知,外籍申請人應上傳以下文件的彩色掃描電子檔:

護照(所餘效期六個月以上);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二吋半身脫帽彩色照片(白色背景);以及符合「外國人來臺申請創業家簽證資格審查處理要點」第五點附表所定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以團隊申請者,需另附創業家團隊意向書。

不同資格路線的應備文件不同,例如:條件一需「獲得投資之相關證明文件」;條件二需進駐合約、推薦函與創業計畫書;條件三需專利權證相關文件。應以申請時平台要求的最新清單為準。

申辦費用

依移民署2025年2月17日送件須知(費用以當日公告為準):

移民署:完成平臺繳費後,無論是否核准均不退費;未依規定繳驗護照者亦同。領事事務局: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簽證規費亦不退還。

展延條件

初次取得的居留期間為兩年,到期前可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以兩年為限,無次數限制。展延時,在台事業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平均年營業收入達新台幣300萬元以上;或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平均年營業費用達新台幣100萬元以上;或聘僱全職台籍員工數達三人以上;或其他足資審核之營運實績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對國內經濟發展有貢獻。

展延應於居留期限屆滿前四個月內在平台提出,本文建議提早確認準備所需的佐證文件。

常見問題(FAQ)

持創業家簽證在台灣工作需要另外申請工作許可嗎? 依移民署送件須知:「在台工作應依就業服務法等相關法令規定申請許可。」創業家居留證本身不等於工作許可,在台具體活動是否需要工作許可,應由就業服務主管機關依個案判斷。本文不代為判定。

創業家簽證和一般停留簽證有什麼不同? 一般停留簽證(包括免簽入境或商務停留)不等於居留,無法在台灣從事持續性的工作或創業活動。創業家簽證屬於居留簽證,允許持有人在台居留並從事創業相關活動。停留與居留的差異,可參閱移民署居留與停留的分流說明

審查期間可以先在台灣停留嗎? 審查期間的停留安排需依申請人入境時的停留許可與有效期限,在台申請者應確認原有的停留期限未屆滿。本文不判定個別情況。

如果被拒件,費用可以退還嗎? 依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與移民署: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平臺繳費後無論是否核准均不退費,未繳驗護照者亦同。

完成創業家簽證後,可以接著成立台灣公司嗎? 創業家簽證的設計本身就考慮到「創業準備期」的需求,設立公司是創業路線的一環。台灣外資公司的設立流程可參閱日本投資人在台新設公司的7步驟說明

還在分入境、停留居留,還是設公司/工作時,先看從日本來台怎麼開始。本文不提供移民、居留資格個案結論或核准保證。資格認定、申辦細節與費用依移民署、外交部及經濟部當日官方資料及實際審查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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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發布前經 AI 覆核,未經逐篇人工覆核。內容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數字與可否申請請以文中列出的官方來源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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